楚师新防指〔2020〕2号
6165cc金沙总站关于做好外出人员返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外出返楚常驻和临时入楚外籍人员疫情防控的六条措施》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外出人员返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外出人员排查登记和上报。各学院、部门立即对所属教职工假期离开楚雄州情况进行排查,了解返楚前旅居情况、返楚时间、身体状况等信息,并按要求登记、填写表格上报学校防疫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表格见附件1)。有共同居住返楚的亲属、楚雄州外来访的亲友一并登记上报,上报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以前(自2020年2月11日起开始上报,首次上报所有教职工信息不得有遗漏,第二次上报只需报有变化和有异常情况的人员信息,无变化、无异常情况的在表格第一行姓名下填写“本日无变化”,表格以电子邮件报送)。
二、落实观察、隔离措施。各学院、部门要通知外出返楚未满14天人员自主居家观察14天,期间除采购生活必需品外,不得外出。督促返楚人员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如发现外出返楚人员身体异常情况,要立即按程序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并按规定采取隔离观察等相关措施,确保迅速、高效处理疫情。
三、做好尚未返楚人员管控。各学院、部门通知目前滞留在湖北、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等地的人员不得擅自返楚,如有返楚计划需由各学院、部门领导审批,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返楚后要居家观察14天。其他地区返楚人员返楚后向所在学院、部门领导报告,并居家观察14天。各学院、部门要指定责任人对返楚人员居家观察情况进行检查。
四、做好服务工作。各学院、部门要把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返楚人员防控纳入本部门工作机制,做好返楚人员思想工作,尽力解决合理关切,在生活、学习、工作各方面提供帮助。返楚居家观察人员对外交流、学习、工作等尽量以线上方式完成。
本《通知》排查人员以教职员工为主,不含学生。上报电子版即可,但请各学院、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审定后才上报。
联系人: 彭伟 13987871766 :电子邮箱:pw@cxtc.edu.cn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外出返楚人员情况排查登记表》
6165cc金沙总站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6165cc金沙总站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印发